文章刊物

User Rating: 0 / 5

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

Sneakerboy案例要点:

  1. 虽然COVID-19法规于2020年4月24日才生效,但是对于2020年4月1日到4月23日之间的租约纠纷也具有追溯效力;
  2. 在COVID-19法规规定的期限过后,租金不会自动恢复到租约原定金额,出租人需主动和承租人就新租金(包括在摊销的规定租金中的递延租金)达成协议;
  3. 如果各方无法通过谈判达成妥协,即使原商业租约中无解决争议/仲裁条款,也必须根据《零售租赁法》争议解决条款走谈判和解/仲裁。法官认为法庭无权下命令更改受到COVID-19情况影响的商业租约的条款(如减租等)。
  4. 除承租人确实因为政府由于COVID-19原因强制关闭(lockdown)无法经营的时间外,承租人必须支付所有租约中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的物业相关费用(outgoings)。

为对应COVID-1危机,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于2020年4月通过《 2020年零售和其他商业租赁(COVID-19)条例》之后,于2020年7月3日通过了《 2020年零售及其他商业租赁(COVID-19)修订条例》(统称“COVID-19法规”),为解决业主和承租人之间争端的程序提供一些指南,旨在保护受到COVID-19冲击的承租人的利益同时,也为房东提供某种程度保护,免受承租人不公平滥用《COVID-19法规》。此法规的终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除非政府决定延期。

法规与案例法

COVID-19法规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部分:

  • 谁有资格获得最新法规的保护?
  • 房东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
  • 谈判的制度是什么(包括争端解决)?

由于新法规的临时性,最高法庭优先处理与新法规有关的纠纷,于2020年8月26日对于第一个案例Sneakerboy Retail Pty Ltd vs Georges Properties Pty Ltd(No 2)[2020] NSWSC 1141 (“ Sneakerboy案”)做出裁决 。判决出租人无权解除原告(也即承租人)Sneakerboy的零售商铺租约。

我们将参考《最新条例》的一些关键条款以及法庭根据Sneakerboy案的具体分析,分别探讨上述每个问题。

谁有资格获得最新法规的保护?

本质上,只有在承租人严格满足COVID-19法规中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才有资格获得保护:

  • 承租人符合‘保护就业计划(Jobkeeper Program)’的资格;和
  • 承租人在2019-2019财政年度的营业额少于5,000万美元。

营业额计算如下:

  • 在现有特许经营协议的情况下,承租人根据特定场所或土地进行的营业额;
  • 对于法人集团,整个集团的营业额;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承租人业务的营业额。

法庭指出,如果承租人不符合法人集团的资格,但有多个零售地点用于贸易,则应将承租人营业额的所有营业额计算为承租人的营业额。

应当指出,承租人没有严格的时间表向出租人提供其营业额的证据(根据《COVID-19 法规》或作为“ Sneakerboy”的结果),而是在“ Sneakerboy”中建议每月提供一次,因为这通常与大多数企业的贸易报告相匹配。

房东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

如果承租人是受影响的承租人,则由于未能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支付租金,支出或保持开放状态,导致出租人不能采取许多行动。受限制行动的清单非常全面,包括如下:

  • 驱逐;
  • 行使重新入境权;
  • 收回房屋或土地;
  • 货物约束;
  • 没收;
  • 损害赔偿;
  • 要求偿还未付租金、费用或收费所产生的利息;
  • 要求承租方提供个人担保;
  • 重新使用;
  • 终止租赁;
  • 增加租金;
  • 收回代表土地税或任何其他法定费用的固定金额;和
  • 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重要的是,最高法庭强调,在本规定生效期间,出租人不得在本规定到期期间或之后针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采取限制性行动。就是说,一旦《COVID-19 法规》到期,房东将自动恢复其在租赁之日后发生的违约的所有正常权利和权力。

需要注意,出租人仍可针对其他违反租约的行为,例如未能维护房屋或限制租约,对租户采取行动。因此,出租人应就其承租人的违规行为寻求法律意见,以确认他们可以采取的行动。

最后,如果受影响的承租人提出要求,出租人必须真诚地并遵守《国家行为守则》,重新协商租赁的应付租金(或任何其他条款)。如上所述,不遵守该要求将意味着出租人因未支付租金而无法采取执法行动。

应该注意的是,有关租金调整的谈判不仅限于法规生效期间的COVID影响,而且可以涵盖法规终止后的时期(实际上,国家行为准则实际上需要考虑大流行的影响,无论何时结束)。因此,重要的是就此类谈判中您的权利和限制可能寻求专业建议。

如果有争议怎么办?

最后,该法规要求,与受影响承租人的任何租赁均应遵守《 1994年新南威尔士州零售租赁法》的争议解决要求,无论该租赁是零售租赁还是商业租赁。因此,这可能使当事方获得他们通常可能没有的租赁权,包括要求在任何法庭诉讼之前将争端提交调解。

因此,对于出租人和受影响的承租人而言,在根据受影响的租赁或《COVID-19 法规》寻求行使其权利之前,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至关重要。

谈判的制度是什么(包括争端解决)?

任何一方都可以就欠下的租金或任何其他租赁期限启动谈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则各方应尝试进行真诚的谈判。尽管没有具体说明,但可以说,谈判由双方的出价和还价组成,而不是由承租人简单地以减免租金或延期租金的方式决定减租。例如承租人对它是受影响的承租人这一事实的简单陈述是不够的。

谈判阶段是采取援引《COVID-19 法规》保护的第一步,也是强制性步骤。如果直到法规到期日才开始谈判,则承租人将没有资格获得《COVID-19 法规》规定的保护,即使承租人后来受到影响。

当事双方重新协商过租金后,将不会在《COVID-19 法规》到期之日自动恢复租金。各方仍将不得不作出更大的努力,再次尝试进行谈判,以评估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和合理的恢复期。

法庭认为,租赁当事双方应在COVID-19法规期限内的谈判和随后的恢复期谈判中,争取达成固定减租比例,而不是每个月根据营业额与上一年的相应月份的减少来达成当月的减租比例。不过,这并非强制性,租约双方可以在双方同意下实施任何方案。实际上,大多数房东选择了与法庭所鼓励相反的做法。

如果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谈判各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他们将有以下选择:

  • 尝试调解和/或仲裁。新南威尔士州小企业专员提供并协助了最简单,最经济高效的调解方案;要么
  • 向新南威尔士州民事和行政法庭(NCAT)的房屋和财产部门提出申请;或者
  • 可能性在法庭起诉。值得注意,在Sneakerboy 案例中,最高法庭指出,法庭无权下命令更改收到COVID-19情况影响的商业租约的条款(如减租等)。

 总结

尽管《COVID-19 法规》和Sneakerboy决定为房东和房客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但仍有许多实际问题继续带来挑战并提出了更多问题。 如果您需要有关本法规的实施以及对本法规的适用方面的任何帮助或建议,Goodwin&Co Lawyers Pty Ltd的团队将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User Rating: 0 / 5

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Star Inactive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智能合约及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由于其规避现行法律的设计原理,近来也备受关注。

本文总结并回答了智能合约是否及何以挑战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并简析了此种挑战可能带来的变革、冲突及对抗。

何为智能合约?

简而言之,智能合约是由电脑程序编写并储藏在区块链中的电子协议。不同于传统合约,智能合约可自我执行且无法被他方干涉。这意味着该机制可将第三方的参与度或影响力缩减至最低甚至完全消除。此外,由智能合约主导的交易具有不可逆性。

何为去中心化的自治机构?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简称DAO)为智能合约创造出的一种组织,由预设程序管理,可以自我执行并完成智能合约内容。与传统机构不同,DAO具有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传导机制。其依赖于成员平等透明的参与,而非中心决策者施加的集中影响。

现代司法管辖权面临的挑战

司法管辖权代表法庭或裁判庭验证并判断事实、解释并运用法律、做出裁决并予以执行的权力范围。

司法管辖权是主权的产物。行使司法公正的权力受到国家主权的限制,往往局限于某些地理范围、特定领域、或特定事务。其局限性反映的是国家或地方的权力边际。司法管辖权的实质是控制权和主导权。

司法管辖权的边界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正在变得模糊。想要理清楚智能合约及DAO对司法管辖权所产生的挑战有何独特之处,我们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些对司法管辖权产生影响的已知变量。

 A 互联网及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及全球化催生出大量无物理边界的交易。 哪个国家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行使其司法管辖权变得扑朔迷离。

B 国际条约

国际法的发展也影响着每个国家司法管辖权的排他性。先由各国政府牵头达成共识,再通过本国立法加以实施,导致某些广泛认可的国际规则和惯例可以在特定区域强制执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际法庭的权威甚至可凌驾于地方司法权之上。

然而,上述情况或重新定义司法边际,或重塑各国连动关系,提出的仅仅是技术性的挑战。 如今各国已基本达成共识,司法管辖权并不相互排斥,且可以通过权力加总的方式应对冲突。比如,当法律适用性存在不确定性时,各方默认各自法律都可适用,可兼容并行。该应对方式尽管对实际执行带来一些问题,但却可以在在司法权冲突和政治合作间取到了理想的平衡。

C 制度技术带来的革命

在另一方面,由智能合约驱动的DAO寻求的不是司法权力的平衡,而是创造新的司法管辖权并将所有与之冲突的管辖权排除在外。

从第一眼看,智能合约似乎也就是由最先进科技支持的新型商务协议。然而,智能合约的本质不在于其如何产生,而在于其如何实施。

以往,只有司法机构才有权力迫使违约方履约,而诉讼则往往标志着行使司法公证的起点。智能合约的特点在于使用计算机程序取代司法机构的决策过程,致使任何合同订立后的争端解决机制变为多余。

例如,在不动产交易中,如果协议双方在交割前就建筑质量发生分歧而买家不愿支付尾款时,卖方须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在由计算机代码支持的智能合约下,系统将穷算并列明何种缺陷构成违约及一旦发生违约的处理方式。关于违约是否存在、如何解决违约等问题,双方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一旦一方拒绝履约付款,系统将通过区块链完成自动转账(尤其是虚拟货币),不以该违约方个人意志为转移。一旦转让完成,交易不可逆转,款项也无法被追索。

因此,在智能合约下,任何违约的结果早已注定,违约后的处置方式也将自动触发并实施,任何第三方无力插足。因此,所谓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诉讼、调解或协商)在智能合约中丧失了实际意义。

上述分析如果准确,则可以认为“智能合约”这一术语实为用词不当,掩盖了该机制的真实本质。合约指的是意向趋同,而智能合约则关乎结果趋同。普通合约的履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约方秉守承诺的主观意愿,因而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重复寻求相互认可。智能合约的履约过程则无视合同方的主关意愿或对执行过程的相互认同。智能合约代表的不只是一纸确定的合约,也是一种确定的结果。

同样的,由智能合约创造的DAO也不只是一家公司,而是一个自我定义的闭合体系,能够有效地处置并分配现在以及将来的利益。

司法管辖权的新生还是消亡?

智能合约及DAO对我们的法律体系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在现行的体系下,不同国家的立法机构有权制定法律,而法院则被授权依照法律做出司法决定。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明确了何种行为合法而何种行为非法。例如,个人贩卖或吸食大麻在加利福尼亚合法,而在英国则遭到禁止。因而在英国任何以试图销售或传播大麻而订立的合约将被认定为非法,故自始无效;而同样的合约在加利福尼亚则可以执行并收到法律保护。

智能合约中并不存在对于合法或非法的界定。只要交易符合计算机程序,即便地方权力机构认定合约方从事的是非法交易,该交易依然将会继续执行。由于智能合约即不可逆也无法被篡改,地方执行机关也将无法废止交易。

同理,DAO可以不受公司法、信托法或税法的约束。DAO仅对其社区成员负责,立法机构及司法机构无力在DAO上强加任何限制。

迄今为止,我们从未见过可以蔑视立法及司法至高无上权威的制度性技术。智能合约及DAO将可能成为规则的颠覆者并重新定义现行法律体系本身的合法性。

当法律不再有约束力而需要依托智能合约及DAO为其背书时,我们可能将见证从法律实证主义(即通过承认专制的合理性和政府的合法性在18世纪后成为主流的法律理论)向自然法(即通过支持普世标准和宣言人性天然权力在18世纪前成为西方世界普遍接受的法律理论)的回流。这种转变大抵会收到自由主义者的欢迎,他们也正是区块链技术最活跃的倡导者。

我们现行法律体系对此种挑战的回应严重滞后。智能合约、DAO、区块链、深网和暗网的合法性也尚处在灰色地带。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希望能见到更多人能就这些颇具争议的技术及其可能引发的制度改革进行辩论。

 

联络我们

电话:  +61 2 9223 4880

传真: +61 2 9223 488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 Level 5, 15 Castlereagh St,

Sydney NSW 2000